2005年1月5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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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信息为何拿来卖钱
周义兴

  最近,在河北省秦皇岛召开的全国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出现怪事,2.5万人参加的会议,没有对任何媒体发出邀请,会议组织者还“关照”与会者不得接受采访,会议材料一概不向新闻媒体提供,却被拿出来卖钱。其中,与会国务院部委领导的会议讲话稿卖50元一本(《京华时报》1月2日)。
  应该说,从常理看,如此开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的确有点怪,而会议组织者不向任何媒体发出邀请,不准接受采访,这更让人在觉得不可理解的同时,生出种种怀疑:会议组织者到底意欲何为?
  其实,自去年底国家发改委发出煤电价格连动的文件后,煤电的价格变化趋势不仅为相关企业所关注,同时也是社会公众关心的话题之一。而这次在秦皇岛召开的重点煤炭产运需衔接会议与有关国家部委的领导讲话,由于其政策导向以及对煤炭生产、运输及需求企业的影响,也就必然会对煤炭的市场价格有所作用,进而会将相关市场产业链的生产成本传递到市场,最终成为市场商品价格。从此意义上看,无论是这次会议,还是会议上的领导讲话,都会对以后的市场与社会公众生活在一定程度上产生影响,因此这个会议信息的公共性质是明摆着的,也是不可否认的。
  而由于公共信息的公共性质所决定,其只有在最大程度上向社会公布、让公众及时知晓,才能尽可能的使社会群体实现知情权与得到公正,而这不仅是市场经济本身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公正的内在要求。具体到上述的煤炭会议,相关的会议组织者,不仅没有将相关的公共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反还利用自已的组织权对信息予以封锁并将之用于牟利,因而这在性质上也就不仅变相剥夺了其它市场行业的知情权,同时也是对社会公共与公众利益的一种侵犯。
  所以笔者认为,由于公共信息本质上属于社会公有,同时其本身对社会生活也有着广泛的影响,因而任何公共信息的拥有者,对相关信息的处理,也只能以有利于市场发展与公共利益为原则,而任何凭此谋取私利与意欲谋取私利的企图,在根本上都可说是一种对社会公共和公众利益的侵害,同时也会对社会的正常秩序产生负面效应。由此,笔者不禁想对上述的会议组织者发出质疑:公共信息为何也成了商品?